中共松阳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通知
根据《松阳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调动工作的建议(试行)》(松委办发〔2019〕94号)等文件精神,中共松阳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不含参公)。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选调职位和名额
拟面向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选调中共松阳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公务员(不含参公)1名。一年之内,依据工作需要,对同批入围考察职员,可当令择优调入。
2、资格条件
考试报名职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拥有以下资格条件:
1.道德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6日将来出生);
7.在现单位公务员满2年,其中乡镇(街道)和政法专项编制等特殊职位的员工,要符合满最低服务年限及调动的有关规定(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月);
8.身心健康;
9.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审察尚未作出结论,或有不适合在纪检监察职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3、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名者填写《松阳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员工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赞同并加盖单位印章)、《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状况表》,持报名表和直系亲属状况表(同时提供两表的电子版)、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23年1月18日上午8:3012:00到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干部室报名。选调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计划数比率高于2:1,如达不到开考比率的则取消选调计划。
2.资格审察。依据选调条件,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考职员。资格审察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名者隐瞒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笔试、面试。笔试、面试由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组织,时间地址另行公告。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率(不够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获得面试资格职员在面试开始两天前,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职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4.考察。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职员的德、能、勤、绩、廉表现状况进行全方位考察。考察实行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40%、20%。一年之内,依据工作需要,对同批入围考察职员,可当令择优调入。
5.研究决定。依据考察状况和职位需要,中共松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6.公示和调入。对拟选调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职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其他未尽事情,由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干部室负责讲解。
联系电话:8815129。
中共松阳县纪委县监委机关
2023年1月13日
附件1:松阳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报名表.xls
附件2: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状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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